據國家醫療保障局網站消息,《2024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簡稱《工作方案》)已在國家醫保局官網和微信公眾號公布,2024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將于7月1日正式啟動。
在往年經驗做法的基礎上,今年對《工作方案》進行了小幅調整:申報條件方面,按規則對
藥品獲批和修改適應癥的時間要求進行了順延,2019年1月1日以后獲批上市或修改適應癥的藥品可以提出申報。調出品種的范圍方面,將近3年未向醫保定點
醫藥機構供應的常規目錄藥品,以及未按協議約定保障市場供應的談判藥品列為重點考慮的情形,強化供應保障管理。強化專家監督管理方面,明確專家參與規則和遴選標準條件,加強對參與專家的專業培訓和指導,提高評審測算的科學性、規范性。建立健全專家公正履職承諾、保密管理、對外宣傳等規定。
本次目錄調整,除在調出情形中增加未按協議約定保障市場供應的談判藥品外,將在今年的協議文本中增加關于保障藥品供應的條款并納入考核管理,督促醫藥
企業在談判納入醫保目錄后做好市場供應,從而更好保障廣大參保患者權益。
為穩定企業預期,今年的續約規則和競價規則與往年基本保持一致。第一批競價品種的支付
標準有效期將于今年12月31日到期,今年的競價規則中增加了對支付標準有效期到期品種經專家評審納入常規目錄管理的表述,使規則更加完善。
《工作方案》明確,今年的工作程序仍分為準備、申報、專家評審、談判、公布結果5個階段。7月1日正式啟動申報,爭取11月份完成談判并公布結果。